发布文号: 汕头海关公[2004]第24号
根据海关通关业务操作要求和H2000系统运行情况,我关对《H2000系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新增和调整栏目填制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H2000系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新增和调整栏目填制规范》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6月7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2003年第3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H2000系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新增和调整栏目填制规范
一、表头部分
(一)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即“报关单号”,由原H883系统的9位变为18位,编号规则为:4位关区代码+4位年份+1位进出口标志(1代表进口;0代表出口)+9位按原H883系统编号规则的编号。例如,一企业在驻港口办事处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号应填报为:602020041204008271。
(二)申报口岸
新增显示栏目,在原H883系统中只录入不显示,在H2000审单系统中增加了本项的显示。
(三)关联报关单号
该栏目用于填报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报关单号(18位)。关联报关单号应按以下格式填写:XXXX(关区代码)+XXXX(年份)+X(进出口标志)+XXXXXXXXX(9位H883报关单号)。
进出口修理物品等返修类货物的原进出口报关单号也应填入“关联报关单号”栏。
(四)关联备案号
该栏目用于填报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备案号,如:原H883系统中结转类报关单需要在“备注”栏填报“转自XXXX手册”,在H2000系统中直接将备案号填入“关联备案号”栏。
(五)监管仓号
该栏目用于填报保税仓库或监管仓库相关内容,目前暂不要求填报。
(六)集装箱列表
原H883系统中只有集装箱号的输入打印功能,在数据库中没有保留该字段。H2000系统新增加了“集装箱列表”栏目,所有集装箱号应一并录入“集装箱列表”栏内。
(七)随附单据列表
H883系统中随附单据代码和随附单据的号码分别录入“随附单据”栏和“备注”栏。H2000中随附单据代码和随附单据的号码应一并填入“随附单据列表”栏(H883系统中随附单据号码最多为30位,而H2000系统对此未做控制)。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仍按海关总署2003年第72号公告的要求填制。
(八)运输方式
本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1年第19号公告)第 八条的要求填写。
(九)运输工具名称
本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1年第19号公告)第 九条的要求填写,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航次号填写在“航次号”栏,不必填写在本栏。
2.对于海运进口中转的,应填写:“@”+“转关预录入号/进境船舶英文船名或船舶编号”。
3.对于海运出口批量中转的,应填写:驳船船名或“@”+“转关预录入号/驳船船名”。
4.对于空运直进的,应当按照H2000空运舱单的“飞机编号”栏填写。
5.对于国际空运联程的转关货物,应填写:“@”+“转关预录入号”。
(十)航次号
本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1年第19号公告)第 九条关于航次号的要求填写。对于海运进口中转的,应填写进境船舶航次。对于空运直进的,应按照H2000空运舱单的“航班号”栏填写。
(十一)提运单号
本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1年第19号公告)第 十条关于提运单号的要求填写。对于国际空运联程货物的,应填报总运单号。
(十二)备注栏
“预审价”或“预归类”报关单暂时将《海关预审价申请表》备案号或《海关预归类决定书》编号填入报关单“备注”栏内。
二、表体部分
(一)备案商品序号、法定单位、法定数量、第二单位、第二数量上述栏目在H883系统中只录入保存但不显示,在H2000系统中报关单界面都能直观的显示。
(二)申报总价、海关估定单价
H2000系统中增加申报总价栏和海关估定单价栏的显示,凡涉及报关单总价栏和海关估定单价栏的修改时,可作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