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318线雅安姚桥至天全前碉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1 生效日期: 2002-08-21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2]161号
雅安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国道318线雅安姚桥至天全前碉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雅市交审(2002)1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318线雅安姚桥至天全前碉段长85公里,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9)86号、川交公路(2001)16号文件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从1999年5月8日起至2002年8月30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目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现已竣工验收。经雅安市审计局(雅审(2002)20号)审计认定的改建工程总投资为14605.25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上级补助3786万元,地方自筹2861万元;有偿投入为7958.2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7180.135万元)。试收费从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2990.12万元,归还投资借款本金542万元,支付利息1258.45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该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雅安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1999年5月8日起至2009年5月7日止。正式收费从2002年8月31日起。
  四、收费站设置:在多功(国道318线264K+60M)和脚基坪(国道318线268K+300M)设2个收费站,每站收费通道4个。
  五、正式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同本期川交公路(2002)150号文。
  六、收费人员在现有公路职工中选聘,限制在55人以内,着装人员及数量需报省交通厅核批。
  “七、八、九”同本期川交公路(2002)150号文的“七、八、九”。
  十、要求加强公路养护,保证车辆畅通;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收费还贷率不低于75%。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