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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警备区关于给罗湖区莲塘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等6个单位和龙岗区横岗镇武装部部长李绍立等28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2 生效日期: 2004-08-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警备区
发布文号: 深府[2004]126号
近年来,我市民兵预备役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记使命,扎实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已成为特区民兵预备役建设中的骨干力量,多次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为我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维护社会繁荣稳定和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政府、深圳警备区研究,决定给下列6个单位和28名个人记功。   一、给下列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罗湖区莲塘街道民兵应急分队
  宝安区沙井镇民兵应急分队
  福田区上步股份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
  二、给下列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龙岗区大鹏镇民兵应急分队
  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公司民兵应急分队
  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民兵应急分队
  三、给下列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龙岗区横岗镇武装部部长李绍立
  四、给下列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罗湖区莲塘街道武装部部长程建群
  罗湖区黄贝街道武装部部长梁国华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武装部部长方木冲
  罗湖区黄贝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长范孝军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吴奕景
  福田区福田街道武装部部长陈俊
  福田区南园街道武装部部长陈钜阳
  福田区新洲实业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简国兴
  福田区皇岗实业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庄叶辉
  福田区上梅林实业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黄顺奇
  南山区南山街道武装部部长徐名拉
  南山区南头街道武装部部长梁华
  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叶兴斌
  南山区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民兵应急分队队长莫楚勋
  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武装部部长陈文瑞
  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民兵应急分队队长王雄标
  宝安区沙井镇武装部部长刘亚飘
  宝安区新安街道武装部部长邓水平
  宝安区光明街道武装部部长胡在礼
  宝安区沙井镇民兵应急分队队长李元斌
  宝安区观澜镇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冼小波
  宝安区石岩镇民兵应急分队班长黄坤福
  龙岗区龙岗街道武装部部长曾建明
  龙岗区坪地镇武装部部长张荣皆
  龙岗区横岗镇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廖远平
  龙岗区坪山镇民兵应急分队班长李群栋
  龙岗区大鹏镇民兵应急分队副队长温响优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开创我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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