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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7 生效日期: 2002-04-07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继续围绕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为上海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行区县政府政务公开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全国县级政权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区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在杨浦、黄浦、浦东等区先试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区县政府政务公开要围绕“三个关键”进行:一是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事项,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内容,三是公共权力行使中的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事权、财权、人事权”三权的公开。公开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但要有基本的操作规范和一定的载体。区县政府政务公开总体上按照中纪委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开展。
  (二)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的落实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文件,市级执法主体单位和基层执法单位要分别制订推进计划,力争告知制度的实施面比去年有较大推进。同时,注重抓质量和效果,切实做到将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要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简称“三告知”)纳入业务工作加以落实。总的原则是以条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通过培训指导,抓好典型,开展交流,进一步提高“三告知”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上半年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集中组织一次检查。各区县政务公开办要会同法制部门共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告知”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三告知”推进工作要加以研究和总结,在推行中不断探索、完善。
  同时,要结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除国家明确不能公开的外,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都应实行政务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到社区工作
  以政务公开《告知单》为基本形式,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公开到居委会、村委会或物业小区和居民楼组,推开的面力争达到90%。《告知单》内容已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已经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进一步在深化和完善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到社区工作主要由区县组织协调,街道、乡镇具体实施,居委、村委协助,有关委办局积极支持,形成条抓块管的工作局面。上半年,要认真总结黄浦区金陵街道政务公开到社区的做法和经验,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交流。
  (四)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政务公开
  继续贯彻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海乡镇特点,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健全乡镇政府机关内外监督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公正,注重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抓好18个示范镇的典型,带动面上工作。
  (五)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上网信息工作
  按照市政府“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建设要求,搞好网上政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及时调整网上已变化的信息,推进和完善网上办事,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上网信息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政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有效举措。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各区县和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政务公开纳入各级行政业务工作中,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和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区县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和推行“三告知”制度的落实。要继续在公开内容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上下功夫,避免形式主义。同时,要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希望公开的事项,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现率和合格率。实施政务公开,关键要看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否提高,廉洁勤政是否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是否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三)加强检查,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适时组织力量对窗口单位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干部的依据。开展过查评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制度,扩大知晓面。


上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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