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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9 生效日期: 2002-05-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流[2002]50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1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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