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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力元智能信息交换协作平台(LYIIECP)”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26 生效日期: 2002-06-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财企一[2002]28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力元智能信息交换协作平台(LYIIECP)”等项目为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沪高转[2002]第0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落实认定项目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 附件:《关于认定“力元智能信息交换协作平台(LYIIECP)”等项目为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沪高转[2002]第007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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