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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近期开展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3 生效日期: 2002-08-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旅[2002]133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38号文件及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作以下部署。
  一、尽快建立旅游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报请区县政府组织工商、公安、文化、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工作。

  二、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本市国内旅行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和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三、规范本市国内旅行社及营业部的设立和备案制度。对国内旅行社及营业部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重点清查不符合设立条件、证照不齐全、超范围经营的单位;并对辖区内国际旅行社营业部的证照、经营范围及“四统一”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普查本市国内旅行社经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按照国家旅游局2001年16号令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国内旅行社经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凡不符合规定的须责令改正。如在2002年10月底前仍未达到要求的将作出不予通过2002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的处理。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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