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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采取新计分方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1 生效日期: 2006-03-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文号: 陕职鉴函[2006]27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培训机构:
  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部署,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秘书(含涉外秘书)职业考试将取消模块考试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单独计分方式。单科不及格的考生一年内可参加补考一次。外语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可转为普通秘书,也可在一年内参加补考一次,参加秘书二级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业绩评估考核。
  此规定从今年起执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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