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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要求,旧式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已于二〇〇六年一月一日作废,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办理全市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及换证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还未办理产权登记及换证工作的企业,请予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前及时办理。
1、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4、政府有关部门投资举办或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联系电话:87295615
地 址:市政府3号楼5楼西安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