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0]209号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你院《关于干警培训宿舍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桂公院请[2000]15号)收悉。鉴于你院干警培训住宿费已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桂财预外字[1999]68号同意立项,经研究,现将干警培训住宿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干警培训住宿费收费标准:
1、干训宿舍楼:双人房住宿收费标准为40元/床.天。
2、北海干训综合楼:双人房60元/床.天;三人房45元/床.天。
二、你院干训楼应为学员提供以下住宿条件:房内配备有洗漱间、卫生间、电话、空调、彩电、席梦思、床头柜、壁柜(大衣柜)、管道冷热水(热水器)、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三、干警培训住宿收费属事业性收费。请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自治区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