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房字[2000]203号
南宁粮油批发市场管理处:
报来《关于要求提高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投入大,维护及管理费用高,按现行标准收取进场车辆停车费,企业存在亏损等情况,为补偿企业的合理成本开支,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其它有关事项仍按我局桂价房字[1997]261号文件执行。
附: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表。
附:
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