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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08 生效日期: 2000-06-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房字[2000]203号
南宁粮油批发市场管理处:
  报来《关于要求提高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投入大,维护及管理费用高,按现行标准收取进场车辆停车费,企业存在亏损等情况,为补偿企业的合理成本开支,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其它有关事项仍按我局桂价房字[1997]261号文件执行。
附: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表。
  附:
  南宁市粮油批发市场进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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