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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4 生效日期: 1999-12-24
发布部门: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作如下决定。
  一、努力实现新世纪山西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1、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新世纪山西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的认识,转变教育观念。要确立教育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的观念、教育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观念,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努力实现新世纪山西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2、新世纪我省教育振兴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施科教兴晋战略,坚持教育为山西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提高全省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继续抓好“两基”工作,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抓好农村教育特别是贫困山区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逐步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
  3、全面振兴我省教育事业,在“十五”时期及到2010年应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至全面“普九”,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十五”期末,在巩固提高“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的基础上,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普九”要求。
  至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努力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55%左右。“十五”期间为社会输送各类中等专业人才100万人。到2005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地区达到60%左右,2010年达到80%以上。
  至高等教育有较大发展。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4%左右,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8万人,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5000人,“十五”期间为社会培养各类高级专业人才40万人。到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7%,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3万人,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8000人。
  至民办教育有长足发展。“十五”期间,力争民办幼儿园占到幼儿园总数的30%,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占到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0%以上。按照国家标准有步骤地发展3至5所民办高校。到2010年,努力使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总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0%以上,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至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十五”期间,继续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使全省复盲率控制在2.5%以内。县、乡、村三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面达到100%,每年完成13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面达到30%以上。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着力构建终身教育格局,到2010年形成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沟通,社会化、开放性、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要通过努力,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为知识创新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具有生机活力和山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处于前列。
  4、为实现“十五”时期及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从2000年起实施“新世纪10项教育重点工程”:
  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通过增加义务教育专款、组织先进地区和学校对口扶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攻坚等切实措施,保证剩余所有贫困县的“普九”如期达标,已达标的县不断巩固提高。解决好初中辍学问题。
  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速改造薄弱学校,在3-5年内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制定中小学标准化的目标和建设规划,力争2005年完成城市初中和小学校园设施、教师队伍、教育管理基本达标任务,2010年全省城乡中小学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
  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工程。通过对现有高等专科、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改组和改制,到2005年建成1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努力达到示范性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05年省部级重点学校达到150所,其中国家级重点学校达到50所。每个市、县办好一所产教结合、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综合性职业教育中心。
  实施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继续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努力使之成为具有全国地方同类大学一流水平和鲜明特色的教学科研型大学,力争“十五”期间达到国家“211工程”二期计划要求目标和验收标准。在全省高校建设50个重点学科,其中3-5个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到2005年高校硕士点增至250个左右,博士点增至40个左右。到2010年硕士点达到300个左右,博士点达到60个左右。高校的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若干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实施全民终身教育工程。在各地大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职工继续教育制度,搞好在职职工培训和职工转岗、再就业培训。继续发展函授、自学考试等教育。发展老年教育和业余教育,为社会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手段,不断扩大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机会。
  实施园丁工程。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到2010年使全省小学教师大专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5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达20%左右。培养小学和中等学校30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1万名骨干教师,造就一批在省内外闻名的名师和名校长。
  实施高校创新人才工程。“十五”期间在全省高校的重点学科设50个特聘教授岗位,以优厚待遇吸引国内外杰出专家,并选拔培养300名中青年尖子人才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努力,到2005年使全省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到15%左右),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分别达到80%(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到30%);专科学校达到30%以上。全省本科院校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40%,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分别达到50%以上;专科学校达到20%。
  实施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工程中的优势,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技术开发,组织科技攻关,为我省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建设技术集成与扩散的产学研示范中心,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现有重点学科,建立10个由企业参与合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办大学科技园区,孵化、培育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05年,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高校校办产业,年技工贸总收入达10亿元以上。
  实施教育技术现代化工程。“十五”期间依托若干所高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基地,建成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电视教育网联接的省级中心网和地区网、局域网、校园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继续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
  实施文明学校建设工程。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邓小平理论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和健康的校园文化,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再创建一批省级文明学校,极大推动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是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全面振兴教育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坚持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的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四个统一”的要求,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要把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全过程,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并将教育内容有机统一在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
  6、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中央《决定》关于德、智、体、美、劳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最重要的素质,更加重视和加强德育工作,改革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解决好德育队伍、投入、实践等问题,建立大、中、小学教育内容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加强无神论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愚昧和各种歪理邪说。
  7、抓紧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根据现代人才和劳动者素质要求,研究确立符合实际的课程目标,推进课程与教材改革,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构建面向21世纪的现代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认真搞好教科研和教改实验工作。
  8、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认真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不断学习与培训,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因材施教。要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师范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高素质师资。
  9、要努力改善教育场所、设施和设备,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可靠的保障条件。各地要把学校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学校的新建、改建要按标准化要求建设。要特别重视和抓好德育基地、操场和艺术场室的建设,逐步在每个地、市建立一个多功能、综合性的素质教育基地,在城市的每个县区、农村的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劳技教育基地,要进一步改善文化政策,各类社会文化场所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工矿企业及各有关行业要为学生实习和进行各种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10、加强和完善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要建立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教师进行素质教育评价的科学、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扭转单纯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教育的倾向。坚决制止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按升学率进行奖惩的错误做法。进一步改革对学生的考试和评价方法。

  三、深化改革,促进教育振兴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1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式,继续推进全省同一层次高校、省属和部属高校、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联合共建、合并办学,今后3年内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形成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新体制。加大现有中专和成人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力度。
  进一步完善我省基础教育“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县为主,首长负责”的体制,加大县级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地、市行署和政府结合本地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加强对教育的宏观统筹与管理。落实城市市级与区级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责,义务教育由区级政府管理。县、区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部门联办、社会参与、教委主管”的体制。行业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按照《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办学质量的检查。
  1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发展。坚持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幼儿教育。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在未来3至5年,扶持一批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外资、国有与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等,以投资、合资、捐资等多种筹资形式举办各类民办教育。对各类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政府可以划拨形式提供办学用地,免收校舍配套费用。允许民办学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职工。对民办学校的学生升学考试和就业待遇、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一视同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国有企业自办的承担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要按照省委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抓紧做好实施工作。
  13、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资新体制。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社会、个人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新机制。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完全用于教育。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鼓励银行大力开展教育贷款业务,鼓励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奖学金、勤工俭学和特困生补助制度,保证所有在校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途失学。
  14、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和教学制度,构建各级各类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高中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可以交叉招生、交互办班,学生可以相互流动。试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合的综合性高中,通过高二、高三分流或“3+1”,对成绩合格的学生同时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职业教育证书。高等教育阶段,普通高校在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的前提下,学生可以跨校选课,学校之间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以提前毕业。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间的相互沟通。在中等和高等教育的相互衔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升入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中非毕业生可直升高校。通过一定的选拔方式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比例,到2005年达到10%。在专科和本科教育的衔接上,普通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经过一定的选拔方式可以对口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其比例到2005年达到10%。进行大学生直升研究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的试点。
  15、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转换机制,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精简内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在完善工资总额动态包干的同时,实行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工资分配制度。中小学要进一步强化校长负责制,推行校长职级制,实行教职工岗位全员聘任制、考核奖惩制、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人事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全面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依靠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为高校承担和提供后勤服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剥离高校后勤系统,在全省基本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要把这项重大改革纳入全省综合改革和宏观经济调控之中,从政策上予以支持。校外力量建设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原则上应享受校内同类建设待遇。需征用土地,应比照教学用地划拨。如需贷款,金融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如有条件政府可给以适当贴息。物价部门对提高学生住宿收费标准要予以支持。
  16、深化升学考试和就业制度改革。小学升初中,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进一步改革中考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从2000年起逐步由学校自主进行。高考从2000年起进行“3+X”科目设置改革试验和网上录取试验。
  要积极培育规范、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17、深化教学领域改革。各级各类教育要通过对现行以书本知识为本位、教师为中心及传播灌输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模式的根本变革,逐步减少教学的强制性和划一性,增强教学的选择性和开放性。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主活动为基础的新型教学过程,推进教学活动由教向学的转变,形成有利于学生主体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健康发展的宽松的教学环境。大力倡导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要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多形式的教改研究和实验,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18、深化城乡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高等学校要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加强与企业、农村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广泛进行人才、信息、科技交流,根据各自特点大力开展产学研结合活动,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对产学研结合的科技项目,政府部门要优先批准立项。逐步建立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办法,风险投资基金和实施信贷担保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有关分配政策,对完成并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人员给予重奖。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职业学校要把教学活动与技术示范、开发、推广和社区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发展经济实体和职教集团,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学校自我发展。
  要坚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加大“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力度,抓好科教兴村、兴乡、兴县的试验和推广。城市教育要发挥各自优势,为搞好职工培训,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振兴服务。

  四、加强领导,开创全省教育工作新局面
  19、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深化改革全面振兴教育事业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落实科教兴晋战略中突出抓好素质教育、教育改革、教育投入、依法治教等大事,努力做好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好新世纪10项教育重点工程和8项教育重大改革的╳工,开创全省教育工作新局面。要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特别是一、二把手都要定点联系学校,了解情况,倾听意见,调查和处理存在问题,抓典型,抓试点,促进学校的改革和管理。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教育实绩的考核,建立检查和奖惩制度,对于贡献显著、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的,特别是挪用教育经费、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20、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依法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至2004年的5年中,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地、市、县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各级政府要努力做到教育基本建设投资高于同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
  为保证高校重点建设工程,省财政要继续努力确保两所重点建设高校的专项建设经费,进一步加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坚持奖励博士点制度,设立特聘教授、中青年尖子人才科研启动专项资金。为吸引和稳定人才,省政府设立优秀博士特殊津贴和特聘教师岗位津贴。
  2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要加强我省地方教育法规、规章的配套建设工作,加强对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监控。教育投入不落实,没有做到“三个增长”的地方,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和购置小车。要加强教育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行依法治教责任制。
  要重视和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充实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2、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提高教师待遇,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要建立有效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将教师住房建设列入各地安居工程规划,实行划拨用地、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优惠政策。对取得重大教学科研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重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职责,坚决制止各种侵犯学校与师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和对学校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同时学校也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乱收费。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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