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财综[1999]202号
省教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定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1999)计财102号)悉。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财综字(1999)110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在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自学考试(考试等级分为1级B、1级、2级、3级、4级、5级六个级别),中英金融管理、商务管理自学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时收取考试费。
二、上述考试费为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核定。
三、收费必须公开收费文件,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你委收取的考试费,主要用于支付组织考试所需的命题费、题库费、印刷费、运输费、考场费、监考费、监考阅卷费和管理费等开支(包括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支出)。
五、收费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机构明细核算,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