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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至盐田段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1 生效日期: 2004-09-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加快推进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至盐田段工程建设进度,市政府于2004年9月21日(深府办(2004)172号)决定成立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至盐田段项目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绮文
  副组长:于宝明(市交通局)、王宏彬(盐田区人民政府)
  成 员:叶秦(市发改局)、袁红(市监察局)、尹向荣(市财政局)、刘天亮(市规划局)、刘永根(市国土房产局)、黄英燧(市建设局)、郭时安(市交通局)、李长兴(市水务局)、马垣勋(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樊庆恩(市环保局)、曾尧东(市法制办)、孟丽丽(罗湖区人民政府)、曾钦(盐田区人民政府)、吴福良(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霍树华(盐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于宝明兼任。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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