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办发[1999]81号
2000年春运高峰即将来临,为保证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巩固成果。春运期间大量民工外出务工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事,尤其在当前深化企业改革,下岗职工增多,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安全疏导工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支持农民致富奔小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力争2000年春运期间的民工疏导工作比往年做得更好。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前做好回归安置和疏运计划。各级劳动就业部门、乡镇劳动服务站要深入村、组、农户,切实掌握务工人员思想动态和流动情况;主动与计划、建设、农业、乡企、水利、电力、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共同制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安置的项目计划和回归创业的优惠政策,使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乡搞建设,促进本地经济更大发展。铁路、交通、民政、公安、经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提早制定运输计划,做好运能准备,落实安全措施。各级民工疏导办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掌握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主动权。宣传工作要力求深入、广泛、细致,使更多的外出民工了解外出务工、有序流动的有关政策要求,自觉参加有计划、有组织的外出。在宣传的安排上,春节前主要是集中时间深入乡、村、组进行宣传,春节后主要在车站码头设立宣传站集中宣传。在宣传内容上,继续把支持外出民工留务工地过节,节后主要输入地暂停招收新民工,老民工返岗不要带家属和新民工外出,不要集中外出,要参加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和疏导办组织的有序流动,要积极投入家乡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等政策作为重点。在宣传形式上,要统一张贴、散发省民工疏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疏导通告》和《给返乡民工的信》,并组织人员写文章在杂志、报刊上发表;主要领导要安排黄金时间在电视、广播上讲话;要在民工流动量大的城市、车站、码头办专刊、挂横幅、贴标语。
四、严格管理和周到服务,确保流动民工的合法权益。乡镇劳动服务站要认真对流动民工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并与他们保持经常联系,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各级就业部门要做好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监控工作,坚持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严格证、卡合一,按需流动;铁路、交通、就业部门要坚持提前制定运输计划和预购车、船票,把民工稳定在当地的制度;铁路、交通部门要坚持开辟民工集中候车场所、优先进站上车的制度;交通部门要坚持派保安人员,跟车护送民工的制度;公安、武警、民政部门要坚持组织人员巡逻,严厉打击票贩子和坑害民工的不法行为,遣返盲目外出人员,确保民工流动安全的工作制度;卫生、防疫部门要坚持民工集散地的饮食卫生、环境清洁的制度。在管理和服务中的收费,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借机滥收乱收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五、加强领导,确保春运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各地要十分重视春运期间的安全监察工作,要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要深入春运现场,了解疏运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掌握民工流动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春运结束后的10天内,各地要向省民工疏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情况。
鉴于省民工疏导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省政府决定增补省劳动厅厅长泽巴足为省民工疏导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志文、省建委副主任杨乾芳、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建国、成铁局副局长杨大松为成员。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