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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96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0 生效日期: 2003-05-20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3]98号

四川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96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川气发[2003]73号)收悉。根据信产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信部联清[2003]286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96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意你局的备案方案,即专业专项气像信息服务费0.40元/分钟;气象专家热线气象信息服务费1.00元/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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