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慈建设[2004]16号
各镇(街道)建设办,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招标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相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外事活动权益,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市于2003年6 月起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由工 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们对外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了一年一次的进城备案登记和年度考核制度,针对这一制度,我们于2004年1月成立了由市财政性招标办、市非财政性招标办、市联合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2003年度进慈备案的外地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资质情况、驻慈机构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现场办公设施配备情况、当年度在慈承接项目规范化操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合格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1、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
3、余姚天成基建审计事务所
4、杭州中际造价事务所
请以上4家单位接通知后于2 月28日前到市政府联合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2004年度进慈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年度备案登记手续的企业本年度可在本市范围内承接与资质相应的业务,不再要求办理单项备案手续。
慈溪市建设局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