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协办[2004]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协办公室《报送市政协学习法制委员会关于视察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的函》转发给你们,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真正下大决心把出租屋及外来人员管理好。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报送市政协学习法制委员会关于视察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的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0月14日,市政协学习法制委员会组织视察了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黄良轩、黎承枝及该委员会委员一行30余人参加了视察,市委副书记张继雄陪同视察。根据视察情况,市政协学习法制委员会形成了《关于视察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该《报告》送上,供研究参考。
东莞市政协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视察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的报告
为了更好地加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市委提出“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建设和谐东莞,10月14日,在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继雄的陪同下,市政协副主席黄良轩、黎承枝带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及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一行30多人视察了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情况。视察组听取了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领导的情况汇报,实地视察了城区叫尾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站、石碣镇顺丰二区治安管理小区、茶山镇南社村等。视察组对我市规范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表示满意,并对进一步搞好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规范化管理进展良好
我市是全国出租屋及租住人员最多的城市之一,形成了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一方面给东莞市民带来租金收入,另一方面也给东莞带来了治安、消防、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一系列问题和隐患。委员们认为,规范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是市委、市政府确保东莞长治久安、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探索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从公安部门管理扩大到公安、房管、消防、工商、卫生等15个部门联合组成的管理机构这一“东莞模式”。大家一致认为,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有关部门目标明确,同心协力,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成绩显著,使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管理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成立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各镇(区)设立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出租屋数量多的村(居)委会设立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站,公安机关向每个管理服务中心(站)派驻警察负责警务工作。全市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良好的管理网络。
二是创新管理体制,研究制订了一整套政策法规。市政府根据国家调整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创新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新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出租屋管理的文件,对原来的管理体制作了很大的调整,形成了有东莞特色的管理模式。
三是各镇(区)贯彻落实《规定》,进展顺利。随着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开展,各镇(区)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效果明显。如城区对出租屋实行分类(混合型、集体型、劳务型、家庭型、港澳台型),进行量化管理,做到有的放矢;石碣镇建立封闭半封闭小区,实施物业式管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充分掌握租住人员情况等。这些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为维护治安、杜绝犯罪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出租屋治安状况得到了改善,许多厂区、居民区的出租屋居住现况及综合管理状况也有了明显的变化。
四是管理机构的资金、人员到位。目前32个镇区设有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村一级有570个管理站,专职、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近1000人,出租屋管理员3300名。全市前期共投入经费5000多万元,保证了日常运作开支。
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今年4月和9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规范化管理大会和全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总结再动员大会。市、镇两级政府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简报、宣传车、标语、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存在问题
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虽然我市在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镇区领导不够重视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有的镇区《房屋租赁证》、《外来人口暂住证》(以下简称“两证”)办证率只有10%~20%,有少数镇区在近期刚刚开始转入办证工作,与市的总体目标有一定的差距。办证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镇区的领导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员干部没有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2.办证手续有待完善。市政府提出力争全市在年底前完成“两证”办理率达95%以上,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手缺、经验少的情况下,“主动出击”的办理方式受很多实际情况的约束,办证工作的压力相当大。
3.管理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我市出租屋多,分布广,居住人口多,需要有一支庞大的管理人员队伍,按1:150的比例进行调配,全市需1万多管理人员,目前,仅有3300人,管理人员明显不足。另外,管理人员大都是治安队员兼房管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对落实相关管理规定、措施显得力不从心。
4.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有的镇区只开动员大会,未做深入宣传,部分干部、群众对有关政策法规、办理程序不太了解,阻碍了工作的全面铺开。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视察情况,对如何加强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1.加深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造成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的一个原因是各镇(区)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不一样。建议各镇(区)的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深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常抓不懈,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反复向广大群众宣传,使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抓好队伍建设。要招聘文化高、素质好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各镇(区)经验交流。要认真总结经验,经常组织各镇(区)召开管理经验交流会,促进各镇区的管理工作。
5.优化管理措施,提倡“一站式”服务。登记办证工作要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和优化服务手段。
6.调动群众办证热情。针对“两证”办证率不高的情况,建议采用在限定时间内办证,办证费用和有关税额适当减免的措施,调动群众办证热情,提高办证率。
7.进一步协调好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明确管理工作的责任。由市公安局、房管局、地税局、财政局、消防局、计生局、质监局等7个部门按照《规定》制定了7个实施办法和细则,增强了《规定》的操作性。在“有规可循”后,重点在“有规必依”和“执规必严”。建议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就实际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多与有关部门研究、协商,各部门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基层反馈的各条信息,共同把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做好。
8.积极探索后续管理,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办证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抓紧时间把后续管理工作软件开发出来,尽快在实际工作中试用,使后续管理更有成效。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