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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0 生效日期: 2004-12-20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加强对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市政府于2004年12月20日(深府办(2004)219号)决定建立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刘应力
  召集人:王敏、葛明(市行业协会署)
  成员:沈毅(市发展改革局)、秦群力(市贸工局)、周路明(市科技信息局)、邵丽旻(市监察局)、曾威斌(市民政局)、伍秀琼(市财政局)、温颂明(市人事局)、刘青(市劳动保障局)、李加林(市国土房产局)、黄瑞(市建设局)、邵亦飞(市规划局)、张炳汉(市交通局)、侯富华(市农林渔业局)、刁铁军(市文化局)、曾向坚(市工商局)、郭晓渝(市质监局)、刘初汉(市城管局)、岳川江(市旅游局)、伍斌(市国资委)、杨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吴其耀(市公安消防局)、陈主(市总商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葛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内容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的部署和各项指示;
  (二)审议通过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制度和重要文件,确定联席会议议题及议程;
  (三)讨论研究涉及行业协会民间化各阶段工作的计划安排和重大事项,落实各部门的分工及工作责任,并跟踪督促检查;
  (四)听取并审议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民间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五)及时协调处理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关工作预案;
  (六)负责行业协会民间化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评估验收,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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