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价工(2003)178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都江堰市二江信用电站及青龙信用电站关于请求调整上网电价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鼓励电厂多发电、增加上网电量的价格措施的通知》(川价工[2003]56号)及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四川省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工[1998]210号)精神,现将两电站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一、都江堰市二江信用电站:平水期0.22元/kwh,枯水期元0.33/kwh,丰水期0.165元/kwh。
二、都江堰市青龙信用电站:平水期0.22元/kwh,枯水期0.33元/kwh,丰水期0.165元/kwh。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从二00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