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价工[2003]201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和规范都江堰市利用地方网供电的工业企业的优惠电价的请示》(都价管[2003]17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四川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工[2002]251号)及《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四川电网部分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川价工[2003]55号)精神,结合你市工业企业优惠电价的现状,为支持你市工业企业生产发展,充分利用你市小水电资源优势发展经济,经多方征求意见,现将你市电力公司对工业企业优惠电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力公司调整后的对工业企业优惠电价(详见附表),从二00三年九月一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应程序报批。调整后的价格暂定执行到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2.成都电业局都江堰电力公司并网电站上网电价,按我局核定的价格执行。
附表: 都江堰电力公司优惠用户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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