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在杭获奖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奖励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74号)与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符,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停止执行该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