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教计财[2000]9号
各行署、市教委(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随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的招生考试改革已全面展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今年我省将实行高考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和高考科目的“3+X”两项重大改革,改革需要招生考试机构增加设备投入,租用专用线路,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增加数据维护费用等,使招生考试录取成本有较大提高。为保证全省高校招生改革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同意收取网上招生费每生30元(由招生学校交纳,不得转嫁给学生)。同时适当提高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由原每生45元调整为每生60元(由报考学生交纳),其中27元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地(市)招办留11元,县(区)招办留22元。
普通高校网上招生费、报名考务费主要用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期间的各项费用,所收费用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交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各级教委接文后要督促招生考试机构速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有关《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