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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移动通信公司移动电话已销号码重新入网资费补偿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6 生效日期: 2000-09-06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费字[2000]第328号
山西移动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已销号码重新入网业务进行优惠的请示”收悉。
  移动电话号码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了充分利用现有号码资源,你公司对移动电话已销号码开办了重新入网业务。由于已销号码重新入网启用后,在一定时间内,会发生新用户误接电话的现象,从而增加新用户的资费支出,为保护用户的利益,经研究,同意对使用已销号码重新入网的“全球通”移动电话用户,从入网之日起,一年内每月给予30元的误接电话的资费补偿。一年后按规定资费标准计费。对其他用户不准减免资费,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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