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0]462号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我校招待所收费标准的请示》(桂贸经校(2000)66号)悉。鉴于你校招待所住宿费已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桂财预外字(2000)26号同意立项。经研究,现就你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广西贸易经济学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二、招待所住宿费属事业性收费。请收费单位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自治区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招待所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房间类型 收费标准 房内配备设施.条件
(元/床.天)
单人间 50 卧具.席梦思床.卫生间.洗漱间.空调.电视.热
水器.沙发.地毯,有专人管理.
双人间 30 同上
普通双人间 15 卧具.普通床.卫生间.洗漱间.沙发.风扇.有专
人管理.
三人套间 25 卧具.席梦思床.空调.电视.热水器.沙发.地毯,
卫生间.洗漱间,有专人管理.
普通四人间 15 卧具.普通床.办公桌.风扇.热水器.卫生间.洗
漱间,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