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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9 生效日期: 2001-02-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34号
  南宁市金白桦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运通数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请示》悉。鉴于我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数少,且域分布广,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工作难度大,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为确保全区金税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38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南宁市金白桦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运通数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服务的价格定为每年每户495元。自2001年2月1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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