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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物价局关于健力宝京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1 生效日期: 2001-02-01
发布部门: 广西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柳价字[2001]14号

  柳州健力宝京港小区物业管理处:
  报来“关于收取健力宝京港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报告”悉。根据《柳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合理及与业主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保安管理服务费
  1、三房二厅每户每月15元;
  2、别墅住宅每户每月20元。

  二、清洁费及垃圾清运费
  1、三房二厅每户每月3元;
  2、别墅住宅每户每月4元。

  三、公共照明费每月每户3元。

  四、车辆停放保管费
  (一)地下层停车
  1、单车:每辆每月6元
  2、摩托车:每辆每月20元
  (二)露天小汽车停放
  1、小汽车每月每辆50元
  (三)临时停放(白天7:00-19:00,夜间19:00-次日7:00)
  1、自行车:白天  每辆每次0.1元;夜间  每辆每次0.2元;
  2、摩托车:白天  每辆每次0.5元;夜间  每辆每次1元;
  3、小汽车:白天  每辆每次2元;夜间  每辆每次5元。
  汽车临时停放不足一小时不收费,不足四小时减半收费。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收费地点公布,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接受群众监督。以上标准从二00一年二月一日起执行。接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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