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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大化县摩托车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6 生效日期: 2001-03-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63号
  河池地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大化县摩托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经研究,现就大化县摩托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摩托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初检每辆42元,复检每辆29元。具体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洗车费:二轮摩托车每辆2元,三轮摩托车每辆3元。
  三、对初检不合格的摩托车进行复检,可按附表规定的标准收取初检不合格项目的复检费,但第三次及以后的复检不得再收费。
  本批文自二00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附:大化县摩托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表
  附:
  大化县摩托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初检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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