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北价工字(2001)11号
北海市客运中心:
报来《关于执行汽车客运站各项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桂价格字(2000)42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你中心车辆站务费等各项收费规定如下:
一、各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具体实施请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执行时间从2001年3月1日起。
附件:北海市客运中心各项收费标准表
附件:
北海市客运中心各项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车辆站务收费(二级站)
1.客运代理费 按运费 8%
2.行李运输代理费 按行包运费 13%
3.车辆外部清 大型客车 辆/次 10元
洗费 中型客车 7元
小型客车 5元
4.车厢内的清 大型客车 辆/次 5元
洁费 中型客车 3元
小型客车 2元
5.车辆停放费 大型客车 辆/次 白天 7元
过夜 9元
中型客车 白天 5元
过夜 7元
小型客车 白天 3元
过夜 5元
6.车辆报班检验安全服务费 辆/次 4元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7.垃圾清洁费 辆/月 10元
8.班车延误费 辆/次 20-50元
9.班车脱班费 辆/次 150-350元
10.包车送客进站停车费 辆/次 30-50元
二.旅客服务收费
1.补票 出站时主动补票 每张 1元
出站时检查发现 2元
2.送票费 每张 2元
3.行包装卸费 每件 0.60元 重量超过3千克或体
积超过0.12立方米加
收50%.
4.小件物品寄存费 每件/天 2元 超过10千克的物品及
寄存超过24小时加倍
计收.
5.行包变更手续费 按行包运费 10%
6.行包保管费 每件.天/10 1元
千克
7.旅客站务费 人/次 0.2元 有微机售票0.4元
有空调候车0.6元
8.旅客车票工本费 每张 0.05元
9.结算单.车票工本费 按实际成本加20%管理费计收
10.退票手续费 当次客班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
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当次客班开车前2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
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车辆临时停放费(三轮车. 每辆次 1元
微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