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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物价局关于北海市客运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3 生效日期: 2001-03-01
发布部门: 广西北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北价工字(2001)11号

  北海市客运中心:
  报来《关于执行汽车客运站各项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桂价格字(2000)42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你中心车辆站务费等各项收费规定如下:
  一、各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具体实施请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执行时间从2001年3月1日起。

附件:北海市客运中心各项收费标准表
  附件:
  北海市客运中心各项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车辆站务收费(二级站)
  1.客运代理费  按运费  8%
  2.行李运输代理费  按行包运费  13%
  3.车辆外部清  大型客车  辆/次  10元
  洗费  中型客车  7元
  小型客车  5元
  4.车厢内的清  大型客车  辆/次  5元
  洁费  中型客车  3元
  小型客车  2元
  5.车辆停放费  大型客车  辆/次  白天  7元
  过夜  9元
  中型客车  白天  5元
  过夜  7元
  小型客车  白天  3元
  过夜  5元
  6.车辆报班检验安全服务费  辆/次  4元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7.垃圾清洁费  辆/月  10元
  8.班车延误费  辆/次  20-50元
  9.班车脱班费  辆/次  150-350元
  10.包车送客进站停车费  辆/次  30-50元
  二.旅客服务收费
  1.补票  出站时主动补票  每张  1元
  出站时检查发现  2元
  2.送票费  每张  2元
  3.行包装卸费  每件  0.60元  重量超过3千克或体
  积超过0.12立方米加
  收50%.
  4.小件物品寄存费  每件/天  2元  超过10千克的物品及
  寄存超过24小时加倍
  计收.
  5.行包变更手续费  按行包运费  10%
  6.行包保管费  每件.天/10  1元
  千克
  7.旅客站务费  人/次  0.2元  有微机售票0.4元
  有空调候车0.6元
  8.旅客车票工本费  每张  0.05元
  9.结算单.车票工本费  按实际成本加20%管理费计收
  10.退票手续费  当次客班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
  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当次客班开车前2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
  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车辆临时停放费(三轮车.  每辆次  1元
  微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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