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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青狮潭水电厂新增五号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08 生效日期: 2001-01-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153号
  青狮潭水电厂: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电价调整和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0]150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精神,经研究,核定青狮潭水电厂新增五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260元/兆瓦时,从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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