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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物价局关于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6 生效日期: 2001-05-1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北价工字[2001]28号

  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北海客运服务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桂价字(2000)42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你司车辆站务费等各项收费规定如下:
  一、各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具体实施请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执行时间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北海客运服务站(一级站)各项收费标准表(一)
  附表二: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北海客运服务站(一级站)各项收费标准表(二)
  附表一:
  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北海客运服务站(一级站)各项收费标准表(一)
  小型客车  5元
  小型客车  2元
  小型客车  白天  6元  辆停放费
  过夜  8元
  白天  4元
  过夜  6元
  附表二:
  北海汽车运输总公司北海客运服务站(一级站)各项收费标准表(二)
  或体积超过0.12立方
  米加收50%.
  寄存超过24小时加倍
  计收.
  千克/天
  的加收0.2元;有空
  调候车的加收0.4元;
  有条码扫描检查设备或
  行李安全检查设备或闭
  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加收
  0.5元.
  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当次客班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
  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人力三轮车  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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