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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电价优惠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6 生效日期: 2001-09-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291号

  靖西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给予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电价优惠的请示》(靖价报字[200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系列铁合金年生产能力达4.6万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用电,在你县销售电价表(第一价区)中电炉铁合金电价标准的基础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025元。

  二、上述规定从2001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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