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港监1998[066]号
汉江沿线各船舶单位:
我局7月27日02∶22时接交通部紧急通知:从7月27日08∶00时起,对武汉至小池口段实施封航,至此,长江石首至小池口段全面封航。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1、汉江武汉河口从7月27日08∶00时起实施封航,除经省、市防汛指挥部特许船舶外,其他船舶一律不得进入长江。
2、武汉市港监处立即调集港监力量,在汉江武汉河口设置封航线,实施24小时监控。
3、汉江沿线各签证点停止对进入长江船舶签证,并通知进入长江的在航船舶选择安全地点锚泊。
1998年7月27日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