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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港航监督局关于汉江武汉河口实施封航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27 生效日期: 1998-07-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港航监督局
发布文号: 鄂港监1998[066]号
汉江沿线各船舶单位:
  我局7月27日02∶22时接交通部紧急通知:从7月27日08∶00时起,对武汉至小池口段实施封航,至此,长江石首至小池口段全面封航。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1、汉江武汉河口从7月27日08∶00时起实施封航,除经省、市防汛指挥部特许船舶外,其他船舶一律不得进入长江。
  2、武汉市港监处立即调集港监力量,在汉江武汉河口设置封航线,实施24小时监控。
  3、汉江沿线各签证点停止对进入长江船舶签证,并通知进入长江的在航船舶选择安全地点锚泊。
1998年7月27日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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