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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8 生效日期: 2005-01-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根据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2004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均需参加我市贸工局、财政局、深圳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外管局等7个部门的联合年检。非法人分支机构仅向工商局、地税局申办年检。为了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全市共设3个联合年检办公点,其中宝安区、龙岗区企业须在所在区联合年检办公点办理,其余企业在市民中心办理。   一、年检须知、申报表格发放或网上下载时间:2005年2月18日至5月31日。
  二、年检受理时间:200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方式及程序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和年检数据质量,从今年起,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主要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企业应尽可能在本企业上网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为:
  1、登录“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点击“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年检须知、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互联网将年检报告书传送到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信息系统;
  3、在网上填妥、提交年检申报表格。
  4、将网上填报的有关年检表格打印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备齐各年检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后送到相应的联合年检办公点,由年检部门审核后在有关证、照上加盖年检标识。
  本单位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
  在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到相应联合年检办公点领取联合年检报告书、年检须知等资料,并按须知的要求办理。
  四、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为对企业负责和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的财会人员或财会人员配合申报年检。
  五、对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年检的企业的处理:凡逾期办理或不参加年检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六、联合年检办公地址
  1、宝安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宝安区23区海关楼15楼,咨询电话:27660968。
  2、龙岗区(含市大工业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咨询电话:28948822。
  3、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中区一楼多功能厅东侧。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从2005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为了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全市共设3个联合年检办公点,其中宝安区、龙岗区企业须在所在区联合年检办公点办理,其他区企业在市民中心办理。
  一、参检企业:2004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均需参加我市贸工局、财政局、深圳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外管局等7个部门的联合年检,不得只向其中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申报年检。非法人分支机构仅向工商局、地税局申办年检。
  二、年检须知、申报表格发放或网上下载时间:2005年2月18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受理时间:200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四、年检方式及程序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和年检数据质量,从今年起,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即有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网上获取年检须知及年检报告书,并在网上完成相关表格的填报。企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可以少跑路,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填报表格和数据(不同表格中的相同指标只需填一次,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已有的数据可自动生成),同时减少窗口审验的排队时间。
  具体申报程序:
  1、登录“深圳政府在线”( www.sz.gov.cn), 点击“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年检须知、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
  2、在会计师事务所办理2004年度财务审计时,委托其通过互联网将年检报告书传送到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信息系统;
  3、在网上填妥、提交年检申报表格。
  4、将网上填报的有关表格打印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5、在2005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打印表格及各年检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送到相应的联合年检办公点,由年检部门审核后在有关证、照上加盖年检标识。
  本单位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按下列程序申报:
  1、在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到相应联合年检办公点领取联合年检报告书、年检须知及其它有关资料。
  2、在会计师事务所办理2004年度财务审计时,委托其通过互联网将年检报告书传送到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信息系统;
  3、按要求填妥年检报告书(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备齐年检各部门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后,委托商务服务单位代理网上申报(市民中心联合年检办公点设有网上申报的自助电脑和商务服务)。
  4、将填妥并盖公章的年检报告书连同本款第3项的材料送到相应的联合年检办公点,由年检部门审核后在有关证、照上加盖年检标识。
  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绿色通道式便利服务
  被市政府列为“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全部到位,上年度已通过年检,年检年度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或被作违法调查,并在网上成功填报了年检报告书等资料的,联合年检各单位延长15天,即在6月15日之前继续受理其年检申报和进行证、照盖章;属于集团公司的,其下属的子、分公司,可由集团公司统一收集材料后一并办理。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在集中办公地点人流稀少时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年检窗口办理证、照等有关资料的审核盖章。
  六、需向各年检部门提交的材料
  参检企业须先在网上填报200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在年检窗口受理企业申报时,若未收到企业报送的财务审计报告电子数据,则不予受理。
  1.市贸工局
  ①网上填报后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及有关表格原件一份;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②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原件(持2004年之前版本的,须先换领新证);
  ③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④注册资金未全部到位的企业,须提交批准的合同、章程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2.工商行政管理局
  ①网上填报后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原件一份,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章;
  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04年度新注册企业只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3.市财政局
  ①财政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②验资报告复印件;
  4.市国家税务局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市地方税务局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6.外汇管理局
  ①《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②外汇收支情况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网上传送后打印一份提交);
  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成功传报的免交)。
  7.深圳海关
  ①报关注册登记证正本及全部报关员证件、报关员年审报告书;
  ②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
  六、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为对企业负责和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的财会人员或安排财会人员配合。
  七、收费管理:除工商局可按法律法规规定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外,其他单位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申报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的处理:凡逾期办理或不参加年检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九、联合年检办公地址
  1、宝安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宝安区23区海关楼15楼,咨询电话:27660968。
  2、龙岗区(含市大工业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咨询电话:28948822。
  3、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中区一楼多功能厅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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