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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17 生效日期: 2005-02-17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2005]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张广宁 市长
  常务副主任:许瑞生 副市长
  副主任:
  沈柏年 常务副市长
  林元和常务副市长
  李卓彬副市长
  苏泽群副市长
  陈明德副市长
  王晓玲副市长
  陈耀光市政府秘书长
  陶子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常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如桂市建委主任
  委员:余耀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建标 市文明办主任
  平欣光 市经贸委主任
  祈晓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杰 市民政局局长
  郭锡龄 市财政局局长
  筒文豪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李廷贵 市建设工委副书记
  冼伟雄 市交委主任
  郑春海 市水利局局长
  梁淇江 市农业局局长
  黄炯烈 市卫生局局长
  丁红都 市环保局局长
  潘 安 市规划局局长
  冉申德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吕志毅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沈志超 市物价局局长
  陈斯达 市工商局局长
  马文田 市公路局局长
  戴 钿 市爱卫办主任
  许决华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周耀明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范湘平 广州海事局局长
  黄国胜 广州港务局局长
  颜小明 广州警备区参谋长
  盖永平 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马鄂生 越秀区区长
  贡儿珍 东山区区长
  邓伟强 海珠区区长
  刘 平 荔湾区区长
  郑圣凯 天河区区长
  欧阳知 白云区区长
  陈小钢 黄埔区区长
  黄河洪 芳村区区长
  王中丙 花都区区长
  骆蔚峰 番禺区区长
  卢锦洪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海涛 广州南沙指挥部副总指挥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瑞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常敏、陈如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廷贵、简文豪、冉申德、潘安、吕志毅、许决华、陈斯达、冼伟雄、丁红都、祁晓林同志兼任。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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