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5]22号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在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掌握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就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也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二)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
(三)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重大工作问题。
(四)研究有关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和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
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
(一)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政府分管区长,高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
(二)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
(三)根据需要,有关区(市)县政府分管区(市)县长,五城区、高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机关、中央驻蓉单位、驻蓉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