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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化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本公司自2002年8月20日起终止与银山化工的登记关系,同时终止为其提供登记结算服务,不再对银山化工股票承担登记及与此有关的查询、协助非流通股司法冻结解冻、股票质押登记、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等方面的任何责任。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2年10月11日将银山化工的股份登记数据及其书面材料全部移交给该公司,完成了股份移交手续,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原已受理的银山化工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必须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银山化工。逾期不移交的,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承担。
从2002年10月11日起,凡涉及银山化工的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司法协助冻结解冻、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股权协议转让过户等业务,均由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本公司与银山化工终止登记关系和相关数据移交行为并不涉及银山化工的其他法律关系和投资者因银山化工股票交易而与其他证券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及由此产生的有关事项应由银山化工、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另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