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5]46号
四川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四川省电力公司2004年平均购电单价的请示》(川电财(2004)15号)收悉。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和我局川价工(2004)146号文件规定,对2005年上网,凡未正式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暂按四川电网2004年平均购电价格执行。
经审核,核定四川省电力公司2004年平均购电价格为每千千瓦时250.10元(含税)。请按此价格向相关电厂结付电费。
二○○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