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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太原市拟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请示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1 生效日期: 2002-10-21
发布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财综[2002]123号

太原市政府:
  你市《关于太原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收费项目中需省批准的项目的请示》(并政函[2002]6号)收悉。经审核,你市拟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共计20项,其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鉴证费、农村电影放映单位业务管理费、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有线电视安装验收费、有线电视工程验收合格证工本费、卫星地面站许可证工本费、企业管理费、地方煤矿造林费用、技工学校报名考务费等9项属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日(以下简称省定收费项目),其余目项均为国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国定收费项日),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太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你市拟取消的9项省定项目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单位业务管理费,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109项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晋政发[1997]107号)批准废止;地方煤矿造林费用(造林工作费),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两省林业建设基金征收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1993]42号)批准已停止执行。此两项收费应立即停止收费。

  二、你市拟取消的另7项省定项目和11项国定收费项目,属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鉴于这些收费项目有的未开征、有的无收入,或年征收数额较小的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审批事项,减轻企业社会负担,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意从文到之日起予以取消。

  三、上述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日取消后,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等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你市财政预算,酌情解决。
  此复

附件:批准太原市取消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市科技局  1  科技进步奖评审费  价费字(1992)258号
  市科技局  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鉴证费  晋科发(1991)50号
  市卫生局  3  护士注册登记费  财综(1994)121号
  市广播电视局  4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晋价涉(1993)92号
  市广播电视局  5  有线电视安装工程验收费  晋广发字(1992)181号
  市广播电视局  6  有线电视工程验收合格证工本费  晋广发字(1992)181号
  市广播电视局  7  卫生地面站许可证费  晋广发字(1992)181号
  市交通局  8  养路费缴讫证损坏补证费  交工字(1991)714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  企业管理费  晋政办发(1986)103号
  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10  市政施工资质证书工本费  价费字(1992)179号
  市房地产管理局  11  城镇房屋所有权丈测费  价费字(1992)641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  技工学校报名考务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3  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4  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5  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6  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7  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市公安局  18  公务用枪持枪证.民用枪支持枪证工本费  财综字(1997)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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