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地字[1999]331号
郧西县物价局、房改办:
十堰市物价局、房改办《关于郧西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格的请示》(十价房地[1999]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郧西县1999年新建砖混结构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450元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郧西县物价局、房改办:
十堰市物价局、房改办《关于郧西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格的请示》(十价房地[1999]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郧西县1999年新建砖混结构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450元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