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2003]28号
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的总体要求,为实现2005年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依照《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争先发展,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力争在200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雅、清新秀丽、功能完备、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成立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领导组。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级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我市城市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要在2005年跨人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必须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逐年递增,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分别达到35%、30%和6.5平方米以上。
2、市区住宅小区绿化达标率要由现在的10%提高到100%,市区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要由现在的10%提高到70%,市区“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要分别占到达标总数的60%和20%。
3、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要递增1.6个百分点,由现在的0.4%提高到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以上。
4、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零开始,要分别达到35%和60%以上;全年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二级天数要保持200天以上。
5、城市燃气普及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由目前的75%提高到98%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由目前的4辆增加到10辆以上。
四、任务分解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2005年前完成以下八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
(一)规划修编
将《晋城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纳入“晋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设计局,责任人:常国荣,完成时间:2003年年底。
(二)绿化建设
l、道路绿化
一是完善现有道路的绿化,继续提高水平,塑造精品街路;二是按照“建一路、绿一路、栽大苗、成景观”的原则对新建城市道路进行绿化。包括今年建设的黄华街南段、新市街东段、泽州路南段、南环西街以及红星街东、中、西段、东城路北段共8,53公里的街道绿化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4年6月底。
2、居住区绿化
完成现有31个住宅小区的绿化达标任务,其中市直部门18个,城区4个,泽州县6个,开发区3个:今后所有新建居住区,包括正在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工程,要同期完成绿化达标任务。在各住宅小区绿化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评选20个园林式居住区。
3、单位庭院绿化
完成现有227家单位庭院的绿化达标任务,其中市直部门125家,城区60家,泽州县37家,开发区5家: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评选出46家园林式单位庭院。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泽州县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和驻市单位,负责人:泽州县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和驻市单位行政一把手。完成时间:今冬明春完成任务的80%2004年6月底全部完成剩余任务。城区政肩负责督促检查。
4、苗圃基地
在现有生产绿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新规划建设总规模为500亩以上的永久性苗圃基地,大力开展引种、育种,逐步培育一批适应我市气候、地理等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三)园林建设
1、完善城市现有公园。
一是完成泽州公园剩余建设项目,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主要任务是建设“煤海秋色”、“土林峡谷”、“林木清风”、“绿茵风舞”“松坪春荫”、“泽州临眺’和东人口七个景区工程。
二是完成东吕公园剩余200亩绿化任务,同时建设配套设施,使之成为市民开展赏春踏青的活动场所。
三是植物公园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地形特征,进行全园布局,达到科普观赏型植物专类园的设计要求。
四是文笔峰公园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古塔标志建筑,继续完善,形成“绿荫婆娑,古塔夕照”赋有古城韵律的标志景观。
以上四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2、新建三个公园
一是通过对现有植物园进行改建,建成占地规模80亩,集教育、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市级儿童公园。
二是在凤城路西侧建设占地规模282亩的流碑亭公园。
三是在城市东南部建设占地420亩的凤阳公园。上述三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3、新建20个小游园
结合市区东西两河治理,城中村改造、道路建设、房产开发等工程项目,按照服务半径为500米的范围,合理布局滨河游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游园,新建规模不等的小游园20个(其中,城区2个,泽州县1个,开发区1个,市直15个)。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土地局、城区、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责任人:苏文秀、王有明、刘予强、王陆升、王天京,实施单位:两河治理办公室、旧城改造指挥部、城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分局、泽州县建设局,负责人:陈霄、栗刚、闫天保、牛和平、朱永全,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四)生态建设
1、在西外环路、北外环路外侧建设总长17.3公里,宽500米,占地面积1.4万亩的防风林带工程。责任和实施单位:城区、泽州县政府,责任人:刘予强、王陆升,完成时间:防风林带2004年6月底。
2、完成环市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任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卫永太,实施单位:城区、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责任人:刘予强、王陆升、王天京,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3、完成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污水处理厂,陈霄,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4、完成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城区环卫处,焦小平,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5、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彻底扭转大气污染状况,全面提升大气质量。二级空气天数达到200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成太,实施单位:市环保局,王建峰,完成时间:2005年8月底。
6、完成市区东、西两河治理工程,建成27万平方米的滨河绿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两河治理办公室,陈霄,完成时间:2004年10月底。
(五)市政建设
1、完善市区九纵十横道路网络。主要任务是扩建北环路,西环路、前进路,贯通东环路,延伸新市街东段至晋城北站,·黄华街南段至凤阳街,凤城路北段,开通风阳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政总公司,茹文彪,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2、开工建设集中供热三期工程,新增3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热力公司,郭明太,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2、开发煤气层项目,新增5万立方米的日供气能力,责任单位:市计委,责任人:秦红星,实施单位:市煤气公司,李国民,完成时间:2005年8月底。
4、关闭市区内所有生活自备井,使二水厂供水达到设计负荷,供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张宝贵,实施单位:市水资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李志发、李建平,完成时间:2004年底。
5、发展大公交。新增公交车180辆,推行标准无人售票B臣务方式,优化公交线路网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公共汽车公司,廉阳峰,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六)严格建立并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是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全面落实单位门前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冯福善,配合单位:市规划设计局、市园林绿化处,责任人:常国荣、王小宽。
(七)文物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点对我市的景德桥、景忠桥、怀覃会馆、张院民居和笔峰寺五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恢复被损坏的原有建筑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旅游文物局,责任人:郭晚胜,实施单位:景德桥、景忠桥、由河道治理办公室负责,负责人:陈霄;怀覃会馆、张院民居由旧城改造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栗刚;文笔峰寺由市园林处负责,负责人: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八)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种花活动。今年年底以前,做好宣传和引种、培育花种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春在市区范围全面铺开种花、养花活动。号召所有的单位、庭院、住宅区、家庭积极种花、养花,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做贡献。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落实到各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责任人:各办事处、居委会(社区)主任。
五、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雁红任组长的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评比。城区、泽州县、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及驻市单位和企业也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班子,负责具体任务的实施,市政府要与城区、泽州县、开发区、市直各大口签定《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也要和各承办部门层层签定责任书。哪一级或哪一单位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个中心任务,增加新闻报道量,制作专题栏目,创办城市绿化专栏,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造大舆论,开展大宣传,宣传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跟踪报道各项工程、各项任务进度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社会栽树种草、美化家园的积极性,迅速兴起绿化热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积极创建,确保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3、深化改革,多元筹资。一是政府要适当加大投人,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城市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在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配置绿化建设资金。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制的形式,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自筹资金,完成绿化建设任务。三是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的方针,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一些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包括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捐建绿化工程,既光大企业形象,又美化城市环境。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进行市场融资,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4、细化方案,倒排工期。城区政府、泽州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承担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方案,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
5、依法治绿,巩固成果。要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确保绿地系统规划得到实施。市规划部门要借助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东风,在市区内开展一次绿地系统规划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对任意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擅自修建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重新绿化。要开展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拆临建绿、见缝插绿、立体空间绿化活动,确保绿化达标。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在搞好市容管理的同时,要把对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纳入职责范围,进‘步加强对临街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及街道绿化的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