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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4 生效日期: 2003-10-14
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阳政办发[2003]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郊区辛兴村民房倒塌事件教训,市委、市政府紧急安排部署,对全市中小学危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止2003年10月13日,经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排查上报,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共有30所,建筑面积约6984.4平方米。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全方位安全监控,做好师生和财产的疏散工作。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一律封闭,不准师生进入上课,同时要妥善安排好师生生活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二、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立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改造,在2003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进一步对现有校舍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特别是各类窑洞、土坯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必要时可邀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所属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按上述规定时间限期改造。要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安全宣传。

  四、要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冬季采暖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如期供暖。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把限期改造现存危房作为一件大事、急事来抓。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措施,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按规定限期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和官僚作风,对因专项资金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等工作失误给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03年11月1日和12月25日分两次将危房改造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厅。

附: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危房改造项目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危房改造项目
  郊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0所,建筑面积约2960平方米。
  义井镇河下学校(幼儿园)有一校舍约80平方米;
  平坦镇辛兴中学食堂494平方米;
  西南舁乡霍树头学校400平方米,咀子上400平方米,孔南庄90平方米;
  河底镇燕龛中学教师宿舍673平方米,大河北小学135平方米,南沟小学342平方米,小西庄346平方米;
  南庄学校旁路边土墙有危险,南庄村正采取措施维护。
  平定县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3所,建筑面积约1307平方米。
  张庄镇郭家山小学危房693平方米,井芝峪小学354平方米;
  东回镇新庄小学校舍260平方米。
  盂县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0所,建筑面积约1013平方米。
  南娄镇西南关小学88平方米;
  路家村镇付家垴小学50平方米;
  牛村镇杨家庄小学150平方米,南下庄小学120平方米,井沟小学70平方米,骆驼岩小学65平方米,磁尧坡90平方米,西林江小学220平方米,白土坡小学80平方米;
  西烟镇薛梨沟小学80平方米。
  城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4所,建筑面积约1161.4平方米。
  下站小学简易二层教学楼800平方米、教工宿舍11间125.4平方米;
  三中教工宿舍3间36平方米;
  四中教工宿舍1间20平方米;
  北大街小学7间180平方米。
  矿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所。
  阳煤集团四矿中学正在加固处理。
  开发区 未发现安全隐患。
  市直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2所,建筑面积约543平方米。
  平定师范学校大操场下沉40平方米、围墙30多米;
  市盲聋哑职业学校楼顶严重渗漏5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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