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重字[2000]145号
恩施自治州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巴东县销售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2000]74号)收悉。考虑到国家调整了省电网返供网外电量价格,经审核,同意将巴东县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57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电力公用事业附加费并入目录电价。各类用户销售电价具体水平见附表。
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电量优待办法,请按省物价局鄂价重字(1999)2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电价从二000年五月十五日抄见电量执行。
附:恩施自治州巴东县2000年销售电价表
恩施自治州巴东县2000年销售电价表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KWH) (元/KW月) (元/KVA/月)
2.电石电价 0.34 12.00
3.中小化肥电价 0.28 12.00
注:1、表中除“农业排灌电价”和“趸售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2、表中除“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电力建设基金每千瓦时2分和三峡建设基金每千瓦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