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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豪华客车直达专线票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8 生效日期: 2001-10-10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榕价工字[2001]53号
各县(市)区物委(物价局)、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省交通厅、省物委以闽交运[2000]77号文正式核定了豪华客车直达客运票价,充分体现了优质优价的精神,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经研究,废止我委榕价工字[2000]4号文,同时公布按闽交运[2000]77号文核定的福州市区往返部分县(市)16条豪华客车直达专线具体客运票价,详见附表。
  以上通知,自二00一年十月十日起执行。
  附表:
  豪华客车直达专线票价
  中客一级 中客二级  中客一级 中客二级
  金  峰  11.00  12.50  福州—连江城关  12.00  13.50
  高  山  21.00  24.00  福州—罗源城关  21.50  24.50
  三  山  19.50  22.00  江  田  12.00  13.50
  龙  田  17.50  19.50  福州—永泰城关  16.00  18.00
  宏  路  11.50  13.00  葛  岭  12.50  14.50
  小山东  23.50  27.00  福州—闽清城关  15.50  18.00
  说明:车型分类标准按省交通厅、省物委闽交运[1997]23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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