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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6 生效日期: 2003-06-1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桂政发[2003]26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登记和清理我区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广泛深入地审核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2项、调整行政审批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做好有关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2项)
  ┌──┬──┬──────────────┬──────────────────────────────┐
  │部门│序号│   取消项目名称      │           原设定依据               │
  ├──┼──┼──────────────┼──────────────────────────────┤
  │自治│1  │地方自建电厂(中小水电厂)上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六个部门关于地方自建电厂  │
  │区计│  │自治区主电网审批      │上网及电价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发[1997]73号)        │
  │委 │  │              │                              │
  ├──┼──┼──────────────┼──────────────────────────────┤
  │自治│2  │自治区科技系统派遣临时因公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派  │
  │区科│  │出国(境)的县处级以下人员的 │遣临时因公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访审批有关问题的   │
  │技厅│  │审批            │通知》(桂办发[1997]35号)                  │
  ├──┼──┼──────────────┼──────────────────────────────┤
  │自治│ 3 │铁路道口执勤证的核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第八个部门关于铁路道口管理暂行  │
  │区公│  │              │ 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发[1986]138号)、《柳州铁路局、区│
  │安厅│  │              │公安厅<关于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的规定>》(柳铁工[1994]109 │
  │  │  │              │号)                             │
  │  ├──┼──────────────┼──────────────────────────────┤
  │  │ 4 │无人看守道口执勤证的核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加强管理的通  │
  │  │  │              │知》(桂政办发[1997]123号)                  │
  ├──┼──┼──────────────┼──────────────────────────────┤
  │自治│ 5 │社会组织或个人申办床位在200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我区民办社会福利事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
  │区民│  │(含20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机构 │知》(桂民福字[1998]23号)                  │
  │政厅│  │的审批           │                              │
  │  ├──┼──────────────┼──────────────────────────────┤
  │  │ 6 │社会组织或个人申办床位在100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我区民办社会福利事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
  │  │  │一199张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 │知》(桂民福字[1998]23号)                  │
  ├──┼──┼──────────────┼──────────────────────────────┤
  │自治│ 7 │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资格许可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  │
  │区司│  │              │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律师助理  │
  │法厅│  │              │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司通[2001]171号)            │
  │  ├──┼──────────────┼──────────────────────────────┤
  │  │ 8 │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工作资格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  │
  │  │  │许可            │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律师助理  │
  │  │  │              │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司通[2001]171号)            │
  │  ├──┼──────────────┼──────────────────────────────┤
  │  │ 9 │仲裁员资格许可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仲裁员资格  │
  │  │  │              │授予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1997]122号)          │
  ├──┼──┼──────────────┼──────────────────────────────┤
  │自治│10 │对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管  │
  │区财│  │资格的核准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1]31号)            │
  │政厅├──┼──────────────┼──────────────────────────────┤
  │  │11 │对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中介机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中介  │
  │  │  │构认定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1]30号)         │
  │  ├──┼──────────────┼──────────────────────────────┤
  │  │12 │对自治区国有企业所得税返还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所得税返还  │
  │  │  │的审批           │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字[1997]41号)         │
  │  ├──┼──────────────┼──────────────────────────────┤
  │  │13 │核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费列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  │
  │  │  │入成本           │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32号)        │
  │  ├──┼──────────────┼──────────────────────────────┤
  │  │14 │对区直单位会计账簿的注册登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账簿注册登记管  │
  │  │  │记             │理办法>的通知》(桂财会[2000]2号)              │
  │  ├──┼──────────────┼──────────────────────────────┤
  │  │15 │对广西地方铁路建设附加费和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  │
  │  │  │铁路建设基金核准      │使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9]20号)       │
  ├──┼──┼──────────────┼──────────────────────────────┤
  │自治│16 │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审│《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  │
  │区人│  │核签发           │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2]49号)       │
  │事厅├──┼──────────────┼──────────────────────────────┤
  │  │17 │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直属驻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干  │
  │  │  │单位从区外、地市调入人员的审│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人计[1993]0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 │
  │  │  │批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
  │  │  │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84号)           │
  │  ├──┼──────────────┼──────────────────────────────┤
  │  │18 │区内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职能配  │
  │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区外的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1995]112号)     │
  │  │  │审批            │                              │
  │  ├──┼──────────────┼──────────────────────────────┤
  │  │19 │中专毕业生跨省就业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  │
  │  │  │              │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2]49号)       │
  │  ├──┼──────────────┼──────────────────────────────┤
  │  │20 │中专毕业生地区之间改派的审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  │
  │  │  │批             │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2]49号)       │
  │  │  │              │                              │
  │  │  │              │                              │
  ├──┼──┼──────────────┼──────────────────────────────┤
  │自治│21 │驻邕中区直用人单位使用外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  │
  │区劳│  │劳动力的审批        │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1999]116   │
  │动和│  │              │号)、自治区劳动厅《关于加强中直、区直驻邕企事业单位招用外  │
  │社会│  │              │来人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劳办字[1999]153号)    │
  │保障├──┼──────────────┼──────────────────────────────┤
  │厅 │22 │技工学校“苦、脏、累、险”类│《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计委关于技工学校“苦、脏、累、险”类 │
  │  │  │工种招生“农转非”的审批  │工种(专业)招收农业户口学生的通知》(桂政劳培字[1995]16号)  │
  │  ├──┼──────────────┼──────────────────────────────┤
  │  │23 │中区直技师直系亲属农转非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解决我区工人技  │
  │  │  │审批            │师直系亲属“农转非”及迁往城市入户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  │
  │  │  │              │[1994]109号)                        │
  ├──┼──┼──────────────┼──────────────────────────────┤
  │自治│24 │广西建设工程概、预(结)算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概、预(结)算  │
  │区建│  │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的审批   │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价字[1998]第1号)    │
  │设厅├──┼──────────────┼──────────────────────────────┤
  │  │25 │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环境卫生  │
  │  │  │准的备案          │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1999]77号)      │
  │  ├──┼──────────────┼──────────────────────────────┤
  │  │26 │全区乡镇住房制度改革试点方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住房制度  │
  │  │  │案的备案          │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2号)           │
  │  ├──┼──────────────┼──────────────────────────────┤
  │  │27 │市、县住房供应办法的备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  │
  │  │  │              │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63号)   │
  │  ├──┼──────────────┼──────────────────────────────┤
  │  │28 │空置商品房销售证备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消化空置商品住房的通知》(桂政发   │
  │  │  │              │[1999]93号)                         │
  │  ├──┼──────────────┼──────────────────────────────┤
  │  │29 │自治区重点工程申报列项的审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重点工程申报列项实施办法的通   │
  │  │  │批             │知》(桂重办字[1991]9号)                   │
  │  ├──┼──────────────┼──────────────────────────────┤
  │  │30 │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林的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
  │  │  │              │1997年第14号)                        │
  │  ├──┼──────────────┼──────────────────────────────┤
  │  │31 │房改房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房改房评估机构管理的通知》(桂建  │
  │  │  │格备案           │房字[2002]1号)                       │
  │  ├──┼──────────────┼──────────────────────────────┤
  │  │32 │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通知》(桂政  │
  │  │  │              │发[1996]80号)                        │
  │  ├──┼──────────────┼──────────────────────────────┤
  │  │33 │公有住房超标市场价标准的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止和纠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
  │  │  │准             │中违规行为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37号)         │
  │  ├──┼──────────────┼──────────────────────────────┤
  │  │34 │燃气用具销售单位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2  │
  │  │  │的审批           │号)                             │
  │  ├──┼──────────────┼──────────────────────────────┤
  │  │35 │一、二类公共厕所合格证的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自 │
  │  │  │              │治区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12号)                 │
  │  ├──┼──────────────┼──────────────────────────────┤
  │  │36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准入证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
  │  │  │备案            │的通知》(桂政发[1999]74号)                 │
  ├──┼──┼──────────────┼──────────────────────────────┤
  │自治│37 │新建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整顿我区车辆通  │
  │区交│  │立项的审核         │行费收费秩序意见的通知》(桂政发[1994]11号)         │
  │通厅├──┼──────────────┼──────────────────────────────┤
  │  │38 │其他公路、桥梁经营权转让的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经营权有偿  │
  │  │  │产价值评估立项确认的审批  │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23号)         │
  │  ├──┼──────────────┼──────────────────────────────┤
  │  │39 │转让公路经营权的审核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经营权有偿  │
  │  │  │              │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23号)         │
  ├──┼──┼──────────────┼──────────────────────────────┤
  │自治│40 │限额以下企业自有资金进行的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  │
  │区信│  │区直信息产业技术改造项目(项 │放权力若干问题的规定》(桂政发[1992]31号)          │
  │息产│  │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                              │
  │业局│  │审批            │                              │
  │  ├──┼──────────────┼──────────────────────────────┤
  │  │41 │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职  │
  │  │  │              │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07  │
  │  │  │              │号)                             │
  │  ├──┼──────────────┼──────────────────────────────┤
  │  │42 │广西区信息产业局工程系列中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  │
  │  │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     │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0]  │
  │  │  │              │49号)                            │
  ├──┼──┼──────────────┼──────────────────────────────┤
  │自治│43 │自治区级无公害农产品年度审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  │
  │区农│  │查备案           │法>(试行)的通知》(桂农业发[1999]97号)           │
  │业厅├──┼──────────────┼──────────────────────────────┤
  │  │44 │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用菌菌种产销管理  │
  │  │  │              │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政发[1988]151号)             │
  ├──┼──┼──────────────┼──────────────────────────────┤
  │自治│45 │不需要政府投资的自筹基建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  │
  │区外│  │资项目审批         │放权力若干问题的规定》(桂政发[1992]31号)          │
  │经贸├──┼──────────────┼──────────────────────────────┤
  │厅 │46 │对发运湛江、防城港的重晶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晶石、滑石出口运输管理的通  │
  │  │  │滑石安排铁路运输计划的审批 │知》(桂政办函[1994]413号)                  │
  ├──┼──┼──────────────┼──────────────────────────────┤
  │自治│47 │进入金花茶产地采挖、收购金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保局、林业厅、公安厅、工商局关 │
  │区环│  │茶许可           │于加强金花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2]61   │
  │保局│  │              │号)                             │
  │  ├──┼──────────────┼──────────────────────────────┤
  │  │48 │金花茶苗木和产品出口许可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保局、林业厅、公安厅、工商局关 │
  │  │  │              │于加强金花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2]61   │
  │  │  │              │号)                             │
  │  ├──┼──────────────┼──────────────────────────────┤
  │  │49 │金花茶资源的开发利用许可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保局、林业厅、公安厅、工商局关 │
  │  │  │              │于加强金花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92]61   │
  │  │  │              │号)                             │
  │  ├──┼──────────────┼──────────────────────────────┤
  │  │50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工程管理办法》(自治区环保局桂环字    │
  │  │  │申报登记          │[1996]11号)                         │
  │  ├──┼──────────────┼──────────────────────────────┤
  │  │51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单位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工程管理办法》(自治区环保局桂环字    │
  │  │  │申报备案          │[1996]11号)                         │
  │  ├──┼──────────────┼──────────────────────────────┤
  │  │52 │环保相关企业工商年审、登记前│《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加强环保相关企业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桂  │
  │  │  │审查            │环字[2001]32号)                       │
  ├──┼──┼──────────────┼──────────────────────────────┤
  │自治│53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设立审核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建立自治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桂体  │
  │区体│  │              │字[1980]08号)                        │
  │育局│  │              │                              │
  ├──┼──┼──────────────┼──────────────────────────────┤
  │自治│54 │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  │
  │区新│  │格审批           │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0]  │
  │闻出│  │              │49号)                            │
  │版局│  │              │                              │
  ├──┼──┼──────────────┼──────────────────────────────┤
  │自治│55 │民族药品的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民族药研究与开发的通知》(桂政  │
  │区药│  │              │发[1997]98号)                        │
  │品监├──┼──────────────┼──────────────────────────────┤
  │督管│5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环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生  │
  │理局│  │保、消防、计量证件的查验  │产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药管械[2000]3号)     │
  │  ├──┼──────────────┼──────────────────────────────┤
  │  │5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环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生  │
  │  │  │保、消防、计量证件的查验  │产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药管械[2000]4号)     │
  │  ├──┼──────────────┼──────────────────────────────┤
  │  │58 │药品推销员资格认证     │无设定依据                         │
  │  ├──┼──────────────┼──────────────────────────────┤
  │  │59 │医药科技成果鉴定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管理局职  │
  │  │  │              │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1995]85号)   │
  ├──┼──┼──────────────┼──────────────────────────────┤
  │自治│60 │产品质量监督达标产品的认可 │《广西质量监督达标产品管理办法》(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  │
  │区质│  │              │技监字[1999]33号)                      │
  │量技├──┼──────────────┼──────────────────────────────┤
  │术监│61 │产品标识(标志、标签等)审查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的通知》(桂  │
  │督局│  │案             │质技监发[2001]24号)                     │
  │  │  │              │                              │
  ├──┼──┼──────────────┼──────────────────────────────┤
  │自治│62 │《海洋贝类采捕专项特许证》的│《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关于加强海洋贝类资源管理的通知》(桂渔发  │
  │区水│  │审批            │[1998]2号)                         │
  │产畜│  │              │                              │
  │牧局│  │              │                              │
  ├──┼──┼──────────────┼──────────────────────────────┤
  │自治│63 │对合同订购粮收购和销售价格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   │
  │区物│  │的审核           │知》(桂政发[1998]37号)                   │
  │价局├──┼──────────────┼──────────────────────────────┤
  │  │64 │粮食收购保护价的审核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   │
  │  │  │              │知》(桂政发[1998]37号)                   │
  │  ├──┼──────────────┼──────────────────────────────┤
  │  │65 │松脂收购价的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管理价格的农产品目  │
  │  │  │              │录》(自治区物价局桂价农字[1992]257号)            │
  │  ├──┼──────────────┼──────────────────────────────┤
  │  │66 │中药材收购、销售价的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管理价格的农产品目  │
  │  │  │              │录》(自治区物价局桂价农字[1992]257号)            │
  │  ├──┼──────────────┼──────────────────────────────┤
  │  │67 │农地膜出厂价和销售价的审批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权力若干问题的规定》  │
  │  │  │              │(桂发[1992]31号)                      │
  │  │  │              │                              │
  │  ├──┼──────────────┼──────────────────────────────┤
  │  │68 │列入目录以外的区产大化肥出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权力若干问题的规定》  │
  │  │  │厂价的审批         │(桂发[1992]31号)                      │
  │  │  │              │                              │
  │  ├──┼──────────────┼──────────────────────────────┤
  │  │69 │水运价格的确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  │
  │  │  │              │法的通知》(桂政发[1988]2号)                 │
  │  ├──┼──────────────┼──────────────────────────────┤
  │  │70 │报刊杂志价格的审批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权力若干问题的规定》  │
  │  │  │              │(桂发[1992]31号)                      │
  │  ├──┼──────────────┼──────────────────────────────┤
  │  │71 │广告服务费的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物价局桂  │
  │  │  │              │价经字[1996]266号)                     │
  │  ├──┼──────────────┼──────────────────────────────┤
  │  │72 │车辆洗车费(经营性部分)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自治区物价局桂价  │
  │  │  │批             │经字[1996]495号)                      │
  └──┴──┴──────────────┴──────────────────────────────┘
  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单位的目录(5项)
  ┌──┬──┬───────────┬────────────────────┬────────────┐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调整审批单位    │
  ├──┼──┼───────────┼────────────────────┼────────────┤
  │  │ 1 │跨省购买、运输黄金生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黄金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
  │  │  │使用的氰化钠购买证、运│理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加强黄金生产所用氰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输证的核发      │化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   │(国务院令2002年344   │
  │  │  │           │[1996]187号)              │号)规定,应向设区的市  │
  │  │  │           │                    │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  │
  │  │  │           │                    │办购买证,向运输目的地 │
  │  │  │           │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
  │  │  │           │                    │申办运输通行证。    │
  │  ├──┼───────────┼────────────────────┼────────────┤
  │  │2  │剧毒物品经营许可证的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
  │自 │  │核发         │公厅转发自治区黄金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加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治 │  │           │强黄金生产所用氰化钠的管理工作意见的  │(国务院令2002年344   │
  │区 │  │           │通知》(桂公通[1997]52号)        │号)规定,此证由经济贸  │
  │公 │  │           │                    │易管理部门负责。    │
  │安 ├──┼───────────┼────────────────────┼────────────┤
  │厅 │3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合格 │《自治区公安厅、乡镇企业局、工商局、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
  │  │  │证的核发       │技术监督局、轻工业局、供销合作联社转发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           │公安部等六部、局、社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 │(国务院令2002年344   │
  │  │  │           │全管理的通知》(桂公转[2000]22号)    │号)规定,此证由质量技  │
  │  │  │           │                    │术监督部门负责。    │
  │  ├──┼───────────┼────────────────────┼────────────┤
  │  │4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 │《自治区公安厅、乡镇企业局、工商局、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
  │  │  │证的核发       │技术监督局、轻工业局、供销合作联社转发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           │公安部等六部、局、社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 │(国务院令2002年344   │
  │  │  │           │全管理的通知》(桂公转[2000]22号)    │号)规定,此证由经济贸  │
  │  │  │           │                    │易管理部门负责。    │
  │  ├──┼───────────┼────────────────────┼────────────┤
  │  │5  │跨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自治区公安厅、乡镇企业局、工商局、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
  │  │  │生产原材料购买证、运输│技术监督局,轻工业局、供销合作联社转发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证的核发       │公安部等六部、局、社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 │(国务院令2002年344   │
  │  │  │           │全管理的通知》(桂公转[2000]22号)    │号)规定,经贸、交通等部 │
  │  │  │           │                    │门将从不同环节,采用新 │
  │  │  │           │                    │的管理手段实施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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