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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4年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专项支持的重点技术方向包括:城市节水新技术及其装备、海水(苦咸水)淡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海水直接利用高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等(详情见附件一)(附件略)。专项从2004年起在3年内分年度滚动实施,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专项申请,2004年项目国家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我委受理转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底。
本专项的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请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详情见附件二、三)进行编制,并请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将项目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报送我委,具体申报程序请查询本网站网上办事栏行政审批事项中高技术产业发展处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转报的有关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蒋宾
联系电话:63212810转19481
市发改委
200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