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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再就业明星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6 生效日期: 2001-02-06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政发[20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998年以来,全市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各地评选推荐,市政府决定,授予枣阳市劳动局等10个单位“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卜建东等12名同志“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于胜利等10名同志“再就业明星”称号(名单附后)。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市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做新贡献。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01年度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实施“十五”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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