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49号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三日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03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期间,举办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
一、会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推动我区全方位、多层次、党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我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自治区党委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
二、会议主题
以扩大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对外合作,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简称开放,创新、合作、发展)。
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
时间:2003年11月6日至10日,会期5天。
主会场地点:南宁市,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会议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商务部(待定)。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务院侨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开发区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以上单位待定)。
承办单位:自治区经贸委、计委、财政厅、外经贸厅、建设厅、科技厅、农业厅、信息产业局、旅游局、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厅、外资办、乡镇企业局、经协办、外办、侨办、台办、新闻办、接待办,广西贸促分会,南宁市人民政府。
五、会议内容
(一)招商引资:围绕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等方面优选一批投资项目,吸引和鼓励中外投资者通过开发、收购、兼并、租赁、资产重组等多种投资方式,到我区进行投资合作。
(二)科技成果交易: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高效农业技术、资源及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化项目为重点,推出和引进一批高新科技成果项目,通过展示、交流、洽谈,促进技术成果与资本的结合,最终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商品展销:通过展览展销以培育名牌优质产品为重点,突出名、特、新和高科技产品,沟通产销信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强化出口,开拓市场。
商品贸易的范围除传统的日用消费品及农副土特产品外,重点组织电子信息类、工程机械、汽车、机电成套装备及配套产品、生物工程及医药类、环保产品、旅游产品及少数民族工艺品和服饰等。
(四)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交易:展示我区城镇建设、规划成就,开展房地产交易和开发项目招商活动。
(五)现代农业展:展示农业高新技术,高效低毒农药、农业机械与装备,推进我区与越南及东南亚地区在农业方面的交往、合作。
(六)IT产业展:展示我区IT产业发展成就,推介国内外最新的电子信息及通讯器材、技术成果。
(七)旅游资源推介:展示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展销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广西特产;与国际、国内的旅游界人士开展业务交流和洽谈。
(八)举办“中国——东南亚城市发展合作年会”及相关合作研讨。
六、洽谈会期间主要活动
(一)新闻发布会。
八月二十六日已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至洽谈会正式开幕前一天,由组委会再向新闻界发布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情况。
(二)自治区领导会见、宴请到会的外省代表团团长(含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要外商。
(三)欢迎酒会。
设宴欢迎到会的各省区代表团成员、区内地市代表团正副团长、国外驻华使领馆官员、境外客商和中外合资企业及国外企业代表,拟请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相关区直单位负责人陪同。
(四)洽谈会开幕式。
洽谈会开幕式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自治区领导,中央有关部委、外省、区、市代表团,境外的特邀嘉宾和外商代表,区直及各市代表团出席洽谈会开幕式。
(五)投资项目洽谈。
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专设项目洽谈签约厅,接待前来咨询和洽谈项目的中外客商。
(六)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按所签合作项目重要性及金额大小分两个层次进行。大型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签约仪式由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中外商投资项目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国内合作项目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其余项目的签约仪式由各地市自行组织。
(七)重大项目及投资环境介绍会。
宣传我区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和投资环境,推介我区重大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八)小型专场招商项目洽谈会。
为进一步提高洽谈会的项目配对率,更好地为到会外商服务,组织区内企业与外商进行专场项目洽谈。
(九)举办“中国-东南亚城市发展合作年会”。以南宁市为主,广西社科院协助。
(十)参观活动。
洽谈会期间,组织与会代表参加2003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有关的文艺活动,参观广西“十五”规划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到有关市考察。
七、会议规模及展馆设置
(一)参会代表约10000人,其中邀请海外、境外客商,国外驻华机构代表约1000人,区外参会代表约4000人,区内代表约5000人。
(二)展馆设室内展位约1800个。
八、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本次洽谈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立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组委会的决定事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接待处、展销处、洽谈处、宣传处、保卫处,人员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及秘书处、展销处设在自治区经贸委,接待处设在自治区接待办,洽谈处设在自治区外经贸厅,宣传处设在自治区新闻办公室,保卫处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各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负责文秘、财务、票证及会刊制作等方面工作。
(二)接待处:负责组织协调国内各代表团、境外客商的接待工作及洽谈会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展销处:负责商品展销的客商邀请、展位分配、会场总体设计及布展、广告征集与制作、展品储运、成交统计等工作。
(四)洽谈处:负责洽谈签约厅布置、招商项目准备及项目册印制,境外客商邀请,重大项目及投资环境介绍会的组织,项目信息发布、签约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五)宣传处:负责洽谈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九、组团参展方式
(一)展位分配及组展单位:洽谈会设室内展位约1800个,分为综合展区(含工业展和商品展销)、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现代农业展区、IT产业展区、科技展区、旅游展区、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外省市展团展区(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由组委会展销处负责分配和安排展位并统一收取展位费。
综合展区(包括工业展和商品展销)的组展工作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会同各市负责;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由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IT产业展区由自治区信息产业局、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科技展区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现代农业展区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负责;旅游展区由自治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由广西贸促会牵头负责、自治区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协助;外省市企业展区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
(二)区内各市代表团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直代表团由有关区直单位负责组织。
(三)区外各省、区、市代表团;由自治区经协办负责联系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做好与当地有关客商的联系工作。
(四)境外的贸易洽谈团、参展商,由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邀请。
十、宣传报道工作
(一)宣传要点。宣传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和成就,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迎接我国加入WTO、实施西部开发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大举措和开放的投资环境;宣传我区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推出的新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洽谈会的重要意义和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洽谈会开幕式盛况、重大合作项目、贸易成果以及有关活动情况。
(二)宣传安排。
1.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内、对外宣传。
2.利用互联网及时与有关大企业、侨社等联络上网发布有关信息。
3.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在会刊、会场、南宁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以及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并为各参展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优惠广告服务。
十一、接待工作分工
(一)应邀参加洽谈会的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同志,各省、区、市代表团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5人,境外的重要客商白自治区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外国驻我国外交使节、官员由自治区外办负责接待。境外、海外普通客商,由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牵头接待,提供各项会务服务,费用自理。
(三)对参会动各省,区、市代表团,由自治区经协办负责牵头接待,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服务,费用自理。
十二、工作联络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澄波、何少奎
电话:(0771)2830555、2805746
传真:(0771)2830555
邮编:530013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各参会代表团要确定1名总联络员,负责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附件: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展位广告分配计划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