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百价格字[2003]89号
百色乐业大石围天坑群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给乐业大石围风景区门票调价的报告》悉。鉴于你公司加大了景区内基础配套设施投入,具备了正式向游客开放条件,经研究决定,现就百色乐业大石围风景区旅游参观点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乐业大石围风景区基准价格调整为每人次95元(包括门票、导游解说、景区内往返26公里观光用车);
二、上述基准价格为“一票价”政府指导价。你公司可根据市场、季节变化及游人批量不同,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5%的幅度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
三、请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售票点醒目处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述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我局百价格字(2002)23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