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5]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反腐倡廉的要求,进一步引深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就做好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在政风行风建设和见实效上下功夫,为我省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参评部门和行业
按照省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05年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扩大范围,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省、市、县、乡实行四级联动。在原46个部门和行业参加评议的基础上,增加经委、商务、审计、国资委、统计、中小企业局、煤运等7个部门和行业。参评部门和行业可分三大类。
(一)社会经济管理部门(26个)
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国资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统计、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局、煤炭工业、供销。
(二)执法监督部门(13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审计、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监)、物价、国税、烟草。
(三)公用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14个)
邮政、电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财险、寿险、网通、移动、联通、铁路、民航山西管理局、煤运。
上述53个部门和行业设在各级的分支机构也全部纳入参评范围。各市、县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参评单位。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设在乡镇(街道、社区)的基层站所,全部纳入所属县级参评范围。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政风行风评议要在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要标本兼治,加大预防力度,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使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政府部门的执政理念和公用事业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意识得到转变,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评议的主要内容:清正廉洁,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转变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管理的情况;转变作风,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
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重点要放在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上,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执法监督部门的重点要放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公用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的重点要放在提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服务水平上,通过“首问”、“首办”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自觉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
各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单位作为评议的重点。教育部门管辖的各级重点中小学;卫生部门管辖的各级重点医院;公安部门管辖的各级交警队、派出所;交通部门管辖的各类收费站、超限检测点;煤运行业管辖的营业站、管理站;建设等部门管辖的各级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城建执法(包括综合执法);农、林、水等涉农部门管辖的种子、化肥、农药、水利灌溉、动物防疫、退耕还林等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管辖的社保中心等单位,要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热点、难点问题。
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的重点要放在作风建设、为“三农”服务和为弱势群体服务上,切实解决服务不到位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分类评议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由于部门和行业特点不同,行风建设基础不同,为增加评议的可比性,既扩大评议面,又突出部门和行业的特点,按三大类进行测评和工作考核,依据满意得分和考核量化得分多少分类排队。
(一)评议考核原则
测评和考核: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测评考核为主,从下至上的计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分级分类评议
各级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在2005年10月份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测评。测评采取集中和定向及随机发放信函的形式进行。对重点基层单位进行现场问卷测评的结果,按适当比例计入同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满意分值中。对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的测评,要采取集中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要按适当比例分别计入县级参评部门和单位的满意分值中。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及其重点单位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自评,及时掌握政风行风建设状况。
(三)评议结果应用
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要依据测评和考核得分排序划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类排队后进行通报,对各类参评的先进部门和行业进行表彰;对各类不合格以及排名靠后的、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大的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各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评议结果在部门和行业的评优评先中加以应用。
五、采取的几项工作措施
(一)新闻媒体联动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创造良好的评议氛围。省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配合各有关新闻媒体做好以下三个栏目的工作:山西广电总台广播新闻栏目继续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山西广电总台都市频道开办《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山西日报舆论监督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二)举办听证对话会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2005年6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组织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听证对话会要达到集中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目的,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省、市、县在下半年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发展环境的热点问题,集中组织1-2次大型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
(三)明察暗访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加以解决。每次明察暗访之后,将明察暗访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本部门和行业内进行通报,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四)树立正面典型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要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正面典型,通过宣传学习正面典型,以点带面,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民主评议行风内容的变化,原山西省行风评议领导组改为山西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
各级政府、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认真落实,分阶段有重点抓好工作,把整改和解决问题贯穿到评议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领导组办公室和纠风办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测评和考核长效机制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评议办法,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评议机制,不断提高评议质量,努力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评议科学、公平、公正。
(三)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行评纪律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评议责任制,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同时,要制定严格的评议纪律,在测评考核工作中出现作弊和暗箱操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